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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始申报!关于做好广东韶关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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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南雄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具体查看如下:全国职称申报系统(https://sl.pidiqi.com/Vzyiia

即将开始申报!关于做好广东韶关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如下:

即将开始申报!关于做好广东韶关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南雄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5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关于做好韶关市 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5)10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5 年度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至3月,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 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

(二)按照省的要求,在南雄市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特别注意:

(1)职称评审入口:(https://sl.pidiqi.com/eYRRfq)(认准官方入口)
(2)深圳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Nrmm6n)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3)广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FNvium) (广州人社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4)东莞职称申报系统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eaI36v)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除广州、深圳或是东莞外的,广东省其他地方的职称申报官方入口:(https://sl.pidiqi.com/jERzq2)(广东政务服务网)

四、申报途径

(一)常规评审。

1、申报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韶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见附件2)

2、针对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人社部门设有专门职称申报点(附件3),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中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未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的主管部门和非公企业(组织)请及时与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人个人账号自行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注册获取。

(二)委托、推荐评审。

凡委托和推荐评审的申报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其中韶关市有中级评委会的,须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并汇总名单后,按省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至少7个工作日统一报送至韶关市人社局开具委托函或推荐函,市人社部门不再受理个人提交委托或推荐评审的材料。

中省驻韶单位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评委会方可受理。

(三)贯通评审。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韶人社函(2022)117号)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审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

其中,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仍由对应的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申报程序: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与系统申报同时进行)一单位审核公示一主管部门审核一市级评委会受理审核(市级无评委会的由单位统一报送)一市人社局审核并开具委托函委托省高评委评审。具体以各系列专业贯通评审通知为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的通知》 (韶人社函(2022)117号)要求执行。

(四)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从外省和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个人自主择业创业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想要获取我省职称的,需按照我省现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原职称重新进行评议和认定。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重新评审:由我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需按照我省现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参与常规职称评审,重新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或备案,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2、职称确认: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可一并提出对原职称的确认申请(不单独确认),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

通过全国统考或全国范围统一组织评审取得的职称,在全国范围有效,无需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有条件的行业领域,可探索对学历、社保凭证、在职在岗证明等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具体由各评委会另行通知。

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一)网报要求。申报人统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线上申报。(系统须上传清晰红底或蓝底证件照(大小100KB以内,像素不小于128x180)),不可使用白底证件照、自拍照或翻拍照等。

(二)纸质材料要求。除教师和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以外,其他各类专技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均须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样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原则上按以下要求提交,各行业评委会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交:

即将开始申报!关于做好广东韶关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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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材料要求。

1、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技人才重新评审和确认

重新评审申报材料:与常规评审申报材料相同。确认申报材料:职称确认申报表、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2、贯通评审

贯通评审使用的纸质申报材料与常规评审相同,申报人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现职称栏目写清本人的技能等级。具体业绩成果材料以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

3、初次考核认定

申报人提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及业绩成果材料,具体业绩成果材料以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履行第一审核职责,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合法性审核:是否符合省相应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真实性审核: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完整性审核: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有经验证人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效性审核: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是否按调整后的方法计算,材料申报时间、公示时间、盖章审核时间前后是否矛盾。

2、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出通知后第二天起算)。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材料受理审核工作。一要按照省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资格条件要求,逐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评审范围和条件,是否与送评材料目录相符,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有否审核盖章,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单位审核时间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等。有执业要求限制的专业还要审查申报资格与其执业类别和范围是否相符,业绩是否依规取得。二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补正后可继续申报的,原则上不得影响二次申报。三要执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制度,重点审查申报人学历证、职称证和学术成果,发现问题及时向人社部门反映,确认造假行为或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记入诚信档案,尤其对往年持虚假材料申报评审的人员更要严格把关,确保三年内不予参评。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提高职称评审质量。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出通知后第二天起算)。

(二)加强评委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各级职称评委会要落实有效期届满的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的规定要求,原则已经成立评委会的,均应开展职称评审,按常规受理材料,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八、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或备案后,由人社行政部门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九、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一)向韶关市级评委会申报评审的,初审通过后才能进行缴费,收费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逾期未缴费的申报人,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登录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具缴款通知书,申报人缴费方式:

1、PC 端缴款方式:缴款人访问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s://sl.pidiqi.com/jERzq2),输入缴款码或单位通知书号,完成查询及缴费,系统实时生成电子缴款书。缴款人可以下载电子缴款书,也可以点击缴费按钮,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渠道进行缴费。

2、手机端缴款方式:缴款人可以通过“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或者“粤缴费”小程序访问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手机端,输入缴款码或单位通知书号,完成查询及缴费。

3、扫码缴费:缴款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直接扫一扫电子缴款书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系统实时生成电子缴款书。

(一)委托(推荐)省或外市评审的,向所委托(推荐)的评委会缴费。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向省高评委缴费。

十、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全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要建立申报人和评委专家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获得评审资格或评审通过的申报人,以及不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评委专家,记

参考。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韶关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等。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各评委会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填写好附件6关于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责任人名单,报南雄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2、韶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3、韶关市非公有制组织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4、市属各系列专业职称开评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表

6、2025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审核责任人名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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